消保處查核17家網咖 餐飲衛生不合格達12家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由於網咖也提供包廂休息、餐飲,行政院消保處查核7縣市17家網咖,今天公布,業者商業管理、消防安全都無虞,但12家餐飲衛生安全不合格、1家建築物公共安全不合格,已改正。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發布新聞指出,由於網咖經營轉型,也提供包廂休息、餐飲服務等內容,青少年又是網咖的常客,為確保相關安全,8、9月間會同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宜蘭縣政府消保官及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聯合查核。

消保處說,其中「商業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全數合格,「觀光管理」部分,所有網咖業者都沒有經營旅宿業的業務。

不過,「建築物公共安全」查核事項部分,有1家不合格。消保處說明,違規態樣為逃生門未裝設門弓器,經主管機關複查已改善完成。

另外,「餐飲衛生安全」有12家不合格,所幸缺失問題都已由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依法查處、改善完畢。

不合格情況包含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有11家,違規樣態為無餐飲從業人員體檢報告、食材未有防塵或防蟲措施、環境或器材不潔、冰箱食材未區隔放置、溫度不足或未有溫度記錄表、食材未離地放置,以及無病媒防治紀錄等,經複查已改正。

其次是食品標示不合格,計有2家。消保處說明,違規樣態為未標示牛肉、豬肉原料產地(國),以及未標示雞塊使用重組肉;主管機關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分別裁罰新台幣3萬元整。

消保處重申,針對查核所發現的缺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84次會議決議,請衛生福利部加強網咖業者餐飲衛生安全查核,以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並將網咖餐飲服務納入聯合稽查項目,也請內政部加強督導地方政府都計、建管、消防等單位落實查核,藉此提升網咖公共安全。(編輯:陳清芳)1121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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