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遭停業 約430人已買行程須全額退費賠償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6日電)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春節期間的越南富國島旅遊團被丟包,今天觀光署勒令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目前已購買行程但還未出發的旅客約有430人,年代旅遊須全額退費並賠償。

交通部觀光署今天下午做出對年代旅遊的裁處,勒令即日起停業3個月。但今天到4月,仍有消費者已報名年代旅旅遊的團體旅遊。

觀光署旅行業組長湯文琦說明,上午已禁止今天的年代旅遊富國島旅遊團出團,因年代旅遊有支付機票及飯店費用,但未付費給當地接待旅行社,所以團體旅遊改成自由行,共有16名旅客,領隊在機場與旅客簽同意書,旅客都同意到富國島自由行。

湯文琦說,觀光署清查,年代旅遊目前接團到4月,近430人,因觀光署已做出即日起停業的裁處,旅行社除必須將團費全部退回,還應賠償旅客。

根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旅客可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

湯文琦說,已繳費旅客也可與年代旅遊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因觀光署今天才做出年代旅遊的停業裁處,目前無法得知是否有其他旅行社願意接手。

觀光署勒令年代旅遊停業,除了丟包旅客,還發現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新台幣千萬餘元,是否有能力賠償已付費旅客,值得密切注意。

湯文琦說,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有說會處理(旅遊糾紛財務問題),若最後仍無法處理,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就會將年代旅遊出會,後續要補繳保證金才能復會,否則將被撤照,並啟動履約保險,保障旅客的權益。

至於年代旅遊是否3個月後可復業,湯文琦說,在停業3個月到期前,年代旅遊須提出復業計畫,觀光署會檢視能否復業,若無法通過審查就延長停業。(編輯:陳清芳)11302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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