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3日電)食藥署今天公布3到4月份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結果,抽樣檢驗585件,其中5件動物用藥違規,包含來自彰化2個畜牧場的國產雞蛋,發現2種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各遭裁處新台幣3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民國113年3到4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包含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今天告訴媒體,動物用藥殘留抽樣檢驗585件,其中5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與規定不符。
來自彰化縣瑞成畜牧場的國產雞蛋(紅)就在這次違規名單,在不得檢出的氟甲磺氯黴素(Florfenicol),被驗出0.010ppm,氟甲磺氯黴素為人工合成抗生素,使用過量可能對消化系統有影響,彰化縣政府根據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2條,依同法第40條之2裁處3萬元。
同樣是彰化縣的永裕畜牧場國產雞蛋,在不得檢出的乃卡巴精(Nicarbazin)項目,被檢出0.009ppm,乃卡巴精是一種抗菌劑,未核准使用於蛋雞,可添加於肉雞,但上市前必須遵守5天停藥期,高劑量可能傷害腎臟,彰化縣政府已裁處3萬元。
來自南投縣的國產高原火山烏骨雞切塊,在殘留容許量0.05ppm的三甲氧芐氨嘧啶(Trimethoprim)被驗出0.08ppm,遭開罰3萬元;雲林縣國產烏骨雞則在殘留容許量0.1ppm的脫氧羥四環黴素(Doxycycline)、氟甲磺氯黴素(Florfenicol)及其代謝物各驗出1.3ppm及0.4ppm,遭裁處3萬元。
另外,冠緯食品有限公司自中國進口的蝦仁,則在不得驗出的恩氟奎林羧酸(Enrofloxacin)項目,被檢出0.03ppm,高雄市政府根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依同法第44條裁處12萬元。
針對農藥殘留總計檢驗214件,均與規定相符。林金富提醒,食品業者對於販售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證明文件5年,以利追溯來源。建議消費者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禽畜水產品,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商家,保障消費權益。(編輯:張雅淨)11306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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