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1日電)8日端午連假首日,一艘載運中油油品的通運輪在高雄港出港時,不慎擦撞離岸防波堤,船身破損。經交通部航港局了解,事故時船上無引水人。航港局表示,正檢討規範強制引水區。
這起事故原因將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不過,經中央社記者向航港局求證,事故發生時,引水人已下船。
航港局回應,以目前高雄港引水人作業原則,出港船舶於船頭對準出港航道且船舶通過二港口信號台後,引水人就會準備離船。而8日通運輪發生事故地點在二港口防波堤外,引水人已依作業原則,於二港口防波堤內下船,發生事故時引水人已離船,船上並無引水人。
近幾年,台灣的國際商港發生多起船隻碰撞事故,尤其高雄港居多,根據運安會的調查報告,引水不當是其中一項重要因素,運安會也多次建議主管機關應公告強制引水範圍。
民國108年11月初,一艘巴拿馬籍散裝船ANSAC CHRISTINE NANCY在台中港離港時撞及南外堤及燈塔,運安會在110年9月發布的調查報告,就建議交通部應落實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訂定及公告引水區域,並公布引水人登輪、離船點位置,提升港口航行安全。
不過,108年11月底,台中港又發生中遠之星客貨滾裝船與台港15001號拖船碰撞;111年12月,一艘香港籍散裝船KOOMBANA BAY在高雄港離港時碰護岸,肇因都包括引水人提前離船。
航港局表示,持續強化引水管理及提升引航安全,積極進行強制引水區檢討,已於今年3月19日函報交通部審查,交通部於4月24日函請航港局檢討修正後再行陳報,航港局5月31日再度召開外部研商會議,修正後將儘速函報交通部審查及辦理預告作業。(編輯:張雅淨)11306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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