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6日電)環境部研擬規範一定河川基流量以上的小水力發電需環評,預計6月底前預告。環團認為,每條河川都是獨立系統,應各自評估;學者建議灌渠、污水處理設施也可評估設小水力發電。
環境部現正研擬關於太陽光電、地熱、小水力發電等開發行為納入環境影響評估的準則,如光電在山坡地、特定農業區等在一定規模以上需納環評。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蔡孟裕告訴中央社記者,在小水力發電部分,將依河川基流量做為是否環評的標準。
經濟部水利署於網站公布台灣河川小水力潛能地點共47處及2處灌溉渠道地點;另外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小水力發電潛力場址共13處。蔡孟裕說,若依目前的標準,不一定每一處都會需要進入環評;預計6月底之前就會正式預告草案,預告後仍有討論空間。
台灣河溪網協會秘書長鄒明軒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環評法的生態基流量為固定標準,但溪水整年的豐枯狀況起起伏伏,河川基流量不是一致性標準,每條河川都是獨立系統,應該視各自環境模擬來評估。
鄒明軒指出,現在台灣可能對保育類物種會比較關心,但國外已經著重生物多樣性、進而是棲地、整體生態系維護等;所以應該設想不只是減輕對物種的影響,而是如何減少棲地破壞。
國立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孫建平告訴中央社記者,既有的水力發電就是用高低差、堰壩的方式運作,但高低差不論是5公尺、10公尺,甚至2公尺可能對生物都會有影響。
孫建平說,堰壩阻隔、水流的多寡,可能造成連接性的障礙。他進一步解釋,如低水量時,水中生物不易移動,或是上下游之間可能就產生阻礙;而溪流中可能出現渦流、流速不穩等情形,這都代表連接性出了問題。
孫建平認為,河川基流量在台灣可能會被簡化,以為基流量就是「最小流量」,但「流量是動態的」,事實上不同的時節,生物都有不同流量的需求,如產卵等;用基流量做為生態維繫的方式,可能讓下游的環境單一化,對生物、環境都有一定影響。
孫建平提到,一些既有的人造設施或許是可以設置小水力發電的思考方向,如灌渠、排渠,或是污水處理設施等,雖然可能在發電效能、規模受到限制,但相對來說對環境的影響更小。(編輯:陳清芳)11306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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