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1日電)鼓勵醫院護理人員留任及強化醫院夜班護理照護量能,衛福部發獎勵給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等,但衍生是否為工資疑義,勞動部今天表示,獎勵金為政府額外撥付,不納入工資範圍。
衛生福利部為鼓勵醫院護理人員留任及強化醫院夜班護理照護量能,推動全民健康保險強化住院護理照護量能方案,透過預算支應發給急性一般病床護理人員夜班獎勵以及其他護理獎勵等。
不過,有醫院對於獎勵是否屬於雇主給付工資,必須計入勞保投保或者是勞退提繳範圍有疑義,因此向勞動部詢問。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勞基法規定,工資的定義以是否具有「勞務之對價」及「是否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報酬」的性質而定。
黃維琛說,衛福部發獎勵時要求醫院造冊並代收轉付給護理師,且要求醫院不得任意運用,而獎勵金是由政府發放,並非雇主發放,因此不屬於工資範圍。
黃維琛也提到,由於獎勵金不屬於工資範圍,因此也不納入勞保、就保等投保範圍或者是勞退提繳範圍。(編輯:張雅淨)11308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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