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奢華座車惹議 律師:若用於私人有圖利問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苗栗縣14日電)苗栗縣長鍾東錦使用奢華座車遭議員質疑不符規定。律師黃帝穎表示,即使車輛是無償獲贈,仍須每年編列預算支付維修、保養及油耗費,將公帑用於私人就有圖利問題。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說,公務車都有清楚規範,首長用車採購限制為新台幣132萬及排氣量2500cc以下,就是希望首長不要奢華舖張,但鍾東錦的座車Lexus LM 300h官網要價520萬,是企業捐贈過戶為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的勤務車。

曾玟學表示,若這輛車司機、油錢、保養都是個人花費,大家管不著,但這輛車用的是公帑,他作為議員就有責任監督,需知道是什麼單位、人士捐贈,確認捐贈者與受贈者有無對價關係,才能避免官商勾結的可能。

黃帝穎今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即使車輛是無償獲贈,消防局仍須每年編列預算支付車輛維修、保養及油耗費,豪華名車的開銷高於一般公務車,勢必增加公帑支出,消防局須說明核銷名目、金額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排擠其他救災設備養護經費,將公帑用於私人,就有圖利鍾東錦的問題。

苗栗縣消防局長匡夢麟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針對消防使用的特種車輛可以免徵進口關稅及貨物稅,但消防局獲贈的是完稅車,捐贈者相當低調,不願讓外界知道身分,也未設定車輛用途,已由鍾東錦徵調使用。

匡夢麟表示,消防局的車輛數沒有上限,老舊或損壞的車輛會依規定汰換,每年會編列保養、維護與使用等相關預算,他說,這輛車的使用及維護預算不會與其他車輛衝突,至於這輛車需要花費多少油料及維護費用,目前還不清楚。

苗栗縣政府政風處長王明朝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公務機關獲贈車輛有一定程序及規定,這輛車捐贈給消防局,若作為指揮官的救災指揮車,都有編列相關預算,「若真的有問題,中央主管機關一定會交辦追查」。

新竹市政府一名主計處人員告訴中央社記者,對於民眾捐贈的車輛,通常會依捐贈者的要求安排使用,例如車輛捐贈給消防局,就應使用於消防相關勤務較為妥適,「苗栗縣的情況,確實會讓社會觀感不佳」。

鍾東錦昨天在議會答詢時說,車輛是幾名好友在他當選後集資捐贈,同車除了他還有駕駛、秘書陪著跑行程,是以安全為主要考量,且車上液晶螢幕可連結手機,方便他隨時處理公務,而且沒花一毛公帑,「我坐那台車心安理得」,希望政治不要用惡意看待。

鍾東錦今天出席愛鄉行動獎助學金頒獎典禮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這輛座車完全合法,未用任何公帑,因此不再做相關回應。(編輯:張銘坤)11201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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