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8日電)今年農曆春節年假長達10天,安親班或補習班是否應該退費,在網路上掀起2派家長論戰。台中市補習班履約保證協會理事長謝智芳表示,依計堂與月收的收費狀況不同。
農曆春節長達10天年假,安親班、補習班是否應該退費?台中市補習班履約保證協會理事長謝智芳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補習班有2種收費的模式,一種是計堂的,一種是月收的;如果是計堂的,年假期間沒上課,當然就不可以收費用。月收則應按照月的標準收費,不會因為放了幾天假,而減少費用。
謝智芳表示,10天年假中,其中4天為週六和週日的雙休日,另外2天則須補班,所以,實際放假日只有4天,各行各業並不會因為休年假而減少薪資的收入。補習班老師一年來盡心盡力的照顧小朋友,一年就放了這4天年假,補習班也不會因為春節年假,而減少任何支出,年假期間照常收費也是情有可原的。(編輯:陳政偉)11201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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