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商港及周遭劃設空品維護區 113年3月生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7日電)台南市政府公告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安平商港及部分聯外道路與周邊區域」,管制全期別柴油大客(貨)車,須有1年內排煙檢測合格紀錄,明年3月20日生效,違者將開罰。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府今年3月8日公告劃設「安平商港及部分聯外道路與周邊區域」為台南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同時也包含鄰近的龍崗國小,確保學童健康。

環保局表示,此公告民國113年3月20日生效,屆時全天24小時管制全期別柴油大客(貨)車,須有1年內排煙檢測合格紀錄,才能進入空品維護區管制範圍,違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新台幣500元至6萬元罰鍰。

台南市長黃偉哲說,安平商港船舶運輸貨物往來頻繁,也有觀光客船往返安平商港及澎湖,每年數千輛柴油大客車、大貨車出入此區域;龍崗國小位於安平港聯外道路旁,也受到懸浮微粒、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等空污物影響,劃設空品維護區管制範圍,有助於敏感族群的健康。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台南首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奇美博物館及台南都會公園」,去年7月1日正式管制後,進入管制範圍的柴油大客(貨)車未取得排煙檢驗合格標章比例從76.7%降至48.7%,空品維護區機車未定檢率5.2%,也明顯低台南市車籍未定檢率6.8%;PM2.5及CO濃度也較鄰近微感器及交通測站低約23%及36%。

環保局人員說,「安平商港及部分聯外道路與周邊區域」公告生效前是宣導期,環保局將透過設置告示牌及標示牌、發放宣導單、電台廣播、環保局臉書(facebook)、市府Line推播等加強宣導。

此外,環保局自公告日起也將藉由設置車牌辨識系統,寄發提醒通知給未符合管制規定的車輛,避免受管制車輛車主不知管制規定而受罰。

目前,環保局積極尋找其他具代表性學校、醫院等敏感族群經常出入的區域,再規劃第三、四處等空品維護區,以改善台南空氣品質。(編輯:郭諭儒)11203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