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20日電)依據法令規定,申請納管的未登工廠在3月20日前需提送改善計畫。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統計,有100多家工廠趕在今天截止日送件,收件率約97.6%
根據經發局統計,高雄市共有3304家申請納管業者應遞交改善計畫,截至今天下班前共有3226件,收件率約97.6%。目前已核准逾2000家。
經發局告訴中央社記者,今天是改善計畫收件截止日,經發局也持續打電話跟未送件業者聯繫,有部分業者表達不願繼續完成納管程序,主要原因包括地主不願再承租,以及負擔不了消防、環保等費用。
大寮區一家五金批發行陳姓業者表示,先前已提交完整改善計畫,自己花了新台幣2萬元請代辦業者協助。「納管這條路感覺就是一直花錢,但只能照著遊戲規則走,就看後續還有什麼需要調整的。」
經發局表示,申請納管應提完整的改善計畫,內容包含外部消防水源、環保、自檢表及建築物配置圖等。改善計畫經核定需於2年內完成改善,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於2年內完成改善,應於119年3月19日前完成,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另,如有規劃用地變更的工廠,則必須在121年3月19日前提出用地變更計畫,且最晚需於129年3月19日前取得一般工廠登記,才算完成工廠登記合法程序。(編輯:謝雅竹)11203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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