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3日電)花蓮長照機構產出事業廢棄物原本委託民間業者處理,碰到垃圾掩埋場不收,廢棄物無處可去堆置近2週,業者向議員陳情盼協助。花蓮縣環保局回應,已完成行政程序可恢復清運。
花蓮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理事長黎光耀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指出,長照機構產生的垃圾沒有化工類或危害環境的污染物,以尿布等清潔用品居多,與家戶垃圾相同,是環保局認定的生活垃圾,但因屬事業廢棄物,須委託民間清運業者清理,不能直接丟垃圾車。
黎光耀說,原本都依規定付費委託民間業者,將垃圾送往花蓮中區掩埋場或送到宜蘭利澤焚化爐處理,正值利澤歲修期間,13日又突然收到掩埋場停收,清運業者即日起暫停協助清運,垃圾無處可去,已堆置10多天恐衍生環境污染、衛生問題。
黎光耀表示,因找不到合法處理管道,才向議員魏嘉賢陳情尋求協助,業者希望能比照公私立小學處理方式,委由公所清潔隊清運,業者願意負擔清運費用。
魏嘉賢指出,不只長照機構,旅宿業者、醫療機構同樣也會面臨事業廢棄物無法處理的狀況,已聯繫花蓮縣環保局,要求主動協助垃圾清運問題。
花蓮縣環保局今天回應,受限環保法規,中區掩埋場已達每月1065公噸垃圾上限所以停收,考量利澤焚化爐歲修且中區鄉鎮的確有垃圾清運需求,已開設緊急應變措施,今天完成行政程序,即日起可開放中區掩埋場堆放事業廢棄物。(編輯:方沛清)11203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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