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公有停車場充電樁遭霸占 中市7月起累進收費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4日電)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充電、停車均免費,但有特斯拉車主組成群組,互相通報占用充電樁。台中市交通局最新公告,今年7月1日起充電區採新的累進費率。

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台中市政府原規定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充電、停車均免費,後來出現長期占用充電樁、停車格狀況,去年改採累進費率,充電時停車免費,但車輛未插上充電槍停在充電樁的車格內,第1小時停車費新台幣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增加20元。

有民眾反映,特斯拉車主即使家中裝設電動樁,但因充電、停車均免費,還是會到公有停車場充電,還有人組成群組,成員們互相通報,一台充完換另一台,霸占充電樁,導致有車主到場想充電卻無車位。

台中市交通局今天表示,預計7月1日起實施充電車格收費管理,不論有沒有充電,只要在充電車格內,規劃採第1小時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的累進收費制,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但充電車格以外的公有停車格,仍提供電動車停車免收費的減碳鼓勵。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明,7月1日起的新收費規定與民營慢充站平均市場行情相較(平均每小時約50元),停車費相當於打8折優惠,未來將視使用率滾動檢討費率。

對此,有電動車主表示,依照新費率,停在充電區1天得花940元,相較其他城市充電收費貴,「說好的友善城市在哪裡?」也有人認為,使用者付費很合理,每次到停車場都發現充電車格被占用,希望收費後可以抑制。(編輯:唐聲揚)11203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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