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3日電)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統計,去年共查獲3件網路違法販賣動物用藥品案件,都是民眾隨手將家中寵物不用的藥品上網低價拋售,商品還沒賣出就被查獲,各罰新台幣9萬元。
台南市動保處長吳名彬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的業者,才能在實體店面販售動物用藥品,透過網路或無照販售都是違法行為,可處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但拍賣網站平台交易快速、便利,有些民眾可能貪圖方便觸法卻不自知。
吳名彬指出,台南市動保處在去年共查獲3件網路販賣合法動物用藥品案件,都是為民眾隨手將家中寵物不用的藥品上網低價拋售,結果商品還沒賣出,即遭動保處查獲並開罰9萬元。
吳名彬補充說明,網路平台也曾有賣家販售私自從國外購入的「水貨藥」,這些動物用藥品為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屬「動物用禁藥」,賣家非法輸入及販售行為,依法可處6月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去年動保處共查獲2件網路販賣動物用禁藥案件,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吳名彬表示,動物用藥品不是一般商品,不能上網任意買賣,一旦被查獲,除了罰款還可能負刑責,民眾如有使用動物用藥品的需求,應依獸醫師建議,並向合法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購買。(編輯:謝雅竹)11204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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