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2日電)立委林淑芬指出新北觀音坑溪橋斷橋受傷3名工人沒勞工保險,罔顧勞動者人命。市府晚間說,承包商投標時符合契約規範,但雇主未替勞工保險,將依契約代賠償後,向包商追討。
新北市五股觀音坑溪橋抽換橋梁吊索工程,昨天崩塌斷裂造成3名工人受傷。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淑芬在臉書Facebook質疑,受傷的德誌營造3名工人都沒有勞保,市府輕忽工安,踐踏勞動者的性命安全,非常可惡。
新北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長張修銘,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公共工程發包時,承包商被審核的保險項目,包括營造綜合保險、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承商德誌營造都符合契約規定。
張修銘表示,至於營造廠商雇用的工人,契約規定承包商有為員工投勞保的義務,契約上並未規範必須查核每天流動的工人是否投保,實務上,各類工人來來去去,工程執行機關(市府)也無法每天查核詢問。
張修銘說,依照契約規定,若乙方(營造商)並未依照勞保條例規定,為雇用的勞工、協力、分包、臨時工加保時,若發生職業災害,乙方同意由甲方(市府)依勞保給付標準(投保薪資以基本工資3倍計算),從工程款中先扣除應理賠金額,代償給受害勞工。
張修銘說,這是契約精神中,保障相關勞工的權益,目前公共工程的契約幾乎都如此。對於已發生職災的勞工,也另可由營造綜合保險中理賠。
他說,這次3名傷者中,王姓工地主任因為是工程計畫執行人員,必須提報,市府審核時,王男有加勞保,經查他是中途退保;至於李姓工人、陳姓工人,則營造商未替他們加保,高灘處將依契約規定,代為賠償受害勞工,後續從廠商工程款追償。
民進黨籍市議員卓冠廷今天也在臉書質疑,市府砸新台幣1983萬更新結構工程,發包的是資本額360萬的丙級營造商。全民應監督發包是否合法,審標作業、施工督導有無問題。
高灘處發新聞表示,去年完成工程設計後上網招標,於10月26日採公開招標最有利標開標;投標的鑫東山營造、德誌營造2家廠商中,鑫東山營造不合格,由德誌營造進入評選,11月8日辦理最有利標評選會,同月16日決標德誌營造。
高灘處表示,按照營造業承攬總額認定辦法規定,丙級營造業承攬限額是2700萬,由丙級廠商施作,發包工程費為1983萬元,並無違反辦法。且本工程屬修繕工程並不是新建工程,實務上都依營造業承攬限額辦理,不會再考量其他施工限制條件。
高灘處說,橋梁修繕工程也召開設計審查會議,並邀請外部專家學者審查同意,營造廠提出的施工計畫書,也有技師簽證並現場督導施工,並未不合格。
水利局長宋德仁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今天已委託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洪啟德、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賴建宏,與鑑定委員等共7名技師到場,現場採證斷裂位置、狀況,採集螺栓等證物,將再檢核施工計畫整理後,才能鑑定坍塌原因。
晚間仍坐鎮現場的張修銘表示,假日持續緊急動員善後。鑑定作業完成後已開始拆除舊橋,涉及淡水河潮汐,預定25日下班前拆完,並在汛期5月1日開始前,清除河道阻礙物,維持河道排洪能力。另外,也會儘快完成新橋規劃設計及發包。(編輯:方沛清)11204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