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4日電)台北市政府修正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續審通過,若經大會三讀通過,將可擴大補助勞資爭議案訴訟費及放寬就業等勞工權益補助等費用。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上午續審「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修正案。法規委員會上週審議此案時,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質疑,北市府忽略工會意見,是傲慢官僚。
全案經法規會討論後,要求擴大勞工訴訟補助範圍,並整合北市府版、國民黨團版本、林延鳳版本。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續審,台灣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表示,委員會上週審議後,台北市勞動局發布新聞稿提到因議員誤解會加強溝通,事實上各黨派議員都在積極幫勞工爭取權益審查條文,但市府新聞稿根本是要檢討議會。
林延鳳指出,勞動局發布新聞稿不尊重議會,如同她上週所提,北市府就是傲慢,要求修改新聞稿內容。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王孝維表示,議員在幫勞工爭取福利,最後角色遭到互換,變成阻擋北市府,要求北市府檢討。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一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秦慧珠要求,北市府各局處送出修正條文時,應加強與議會溝通,後續應盡快澄清。
對此,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指出,新聞稿本意是要向外界解釋勞動局未與議會溝通清楚,對於內容造成誤解,將更正並重發新聞稿。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最後通過「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修正案,將送議會大會二、三讀。
秦慧珠說,此條例修正案若三讀通過,北市府後續要滾動式討論,執行1年後再向市議會報告;若通過將放寬相關費用估預算約新台幣3800萬元,預期不會造成基金赤字。
勞動局表示,北市勞權基金自治條例修正案,若經議會三讀通過,將可擴大補助範圍,包含放寬勞工及工會訴訟補助範圍,例如勞工遭不當解僱、發生職業災害、遇到關廠歇業或其它重大勞資爭議案在訴訟期間的裁判費、律師費、生活費等。
另外,並放寬市民就業及提升職業技能等與勞工權益相關補助費,透過基金多元運用,將讓更多勞工受惠。(編輯:戴光育)11205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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