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柴油車逾1.3萬輛 汰舊換新有補助及獎勵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3日電)花蓮好山好水好空氣,是旅遊勝地,據交通部111年統計,設籍花蓮縣的柴油車總數達1萬3327輛,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不容忽視,縣府辦說明會,詳述法規、汰舊換新補助及獎勵辦法。

因柴油車為長途運輸的交通工具,經常會跨縣市行駛,為維護空氣品質,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今天邀請柴油車相關公會及各客、貨運業者、各鄉鎮市公所、柴油車客、貨運業者、汽車修理廠等48個單位,舉辦「柴油車法規宣導說明會」。

會中邀請國立中興大學教授盧昭暉說明柴油車排放法規、汰舊換新補助及獎勵辦法、太魯閣空氣品質維護區施行前注意要項以及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底止,實施汰舊換購車輛的減碳或減空污效益等相關重要政策。

車主如需汰換車輛可向環保署申請,依減空污、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給予不同金額補助或獎勵金。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淨零碳排是國際趨勢,也為目前國家既定政策,為達成2050淨零碳排目標,縣府團隊積極響應聯合國17項SDGs永續發展指標。

太魯閣國家公園預計於112年7月1日起成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屆時將禁止稽查日的前1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且出廠日於95年9月30日(含)以前的大型柴油客貨車,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空氣品質維護區範圍。

為保障民眾的通行權益,若為管制且尚未檢驗車輛者,環保局籲請車主盡速前往各縣市的柴油車檢驗站完成檢驗,避免受罰;同時鼓勵車主把握政府所提供的各項補助機會加速淘汰老舊車輛及推動運具電動化,一起為環境盡一份心力,共同創造乾淨美麗好環境。(編輯:謝雅竹)11205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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