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24日電)嘉縣梅山鄉公所在圳南村發現「垃圾瀑布」,近日號召150名村民進行2天清除,清出10公噸垃圾;環保局呼籲山區民眾垃圾放置村內清運點,如經查獲隨意棄置垃圾將依法裁罰。
梅山鄉公所近日在圳南村發現一處坡地被丟置大量的垃圾,垃圾從產業道路一直延伸到下面溪谷就像「垃圾瀑布」,公所在21日、22日2天發動圳南社區發展協會號召當地村民150人移除「垃圾瀑布」,清理面積約5000平方公尺,移除垃圾總重約10公噸,包括廢棄大型傢俱垃圾30幾件。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輝川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山區幅員廣闊,垃圾清運相對困難,清運時間無法比照平地,呼籲民眾愛護環境,要將垃圾放至清運點勿隨意棄置,如經查獲亂置垃圾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裁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張輝川說,因部分社區位處山區,垃圾載運量能有限,有些鄉親將不要的水果棄置路邊,當作自然堆肥處,隨後形成棄置髒亂點,隨著時間累積大家一直丟各種廢棄物,就會形成「垃圾瀑布」。
梅山鄉長林俊謀說,家中如有廢棄的大型傢俱,可聯絡鄉公所清潔隊協助清運,亂丟不僅污染環境,還會造成日前清除的困擾,這幾天志工與清潔隊員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這些廢傢俱從山谷拖出來。(編輯:黃世雅)11207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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