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25日電)寡婦樓都更案遭質疑建商找某工程顧問辦理環境影響說明書,顧問公司負責人與環評委員解鴻年又在另一公司分任董事與監察人且持股,宛如建商「自己人」。竹市府說,不實臆測。
政論評論員李正皓今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寡婦樓都更案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清楚載明由理銘開發委託某工程顧問辦理綜合評估作業,總共包含12個環境面向,其中10個面向包含空氣品質、地形土壤、廢棄物等,由元基工程顧問負責細項評估。
他指出,此工程顧問公司的負責人,是此報告的綜合評估者與景觀遊憩細項的負責人;解鴻年(環評委員)在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監察人,這家顧問公司負責人也在此公司擔任董事,兩人還分別持股。
李正皓表示,從環境影響說明書到環境影響評估會議,都是開發商的「自己人」在處理,5個月開3次會,讓寡婦樓案環評通過第1階段後,得以跳過第2階段,直奔環評大會的本壘板,新竹市長高虹安領導的竹市府宛如建商天堂,利益迴避原則形同虛設。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楊玲宜告訴中央社記者,寡婦樓都更案環評委員解鴻年曾任昇益開發獨董,昇益與購買回建築出租給高虹安男友李忠庭的房東林美滿有關,未利益迴避。
楊玲宜表示,寡婦樓都更案位在頭前溪水質水源保護區內,且面積達到3.1公頃,環境影響評估要相當謹慎,解鴻年擔任環評初審會議主席,最終卻做出「建議無需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結論,對於開發商來說有利,根本是打算保送開發商。另若環委與開發商間有所關聯,應要迴避。
對此,新竹市政府透過新聞資料指出,此環境影響報告依法規定是由開發廠商自行提出,並非由竹市府委辦,相關指控為穿鑿附會、不實臆測,高虹安絕無建商餽贈住房,絕無任何對價關係,一切依法行政。
竹市府表示,環評委員的聘任皆按照市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遴選作業要點」,聘請具有環境影響評估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擔任。
針對寡婦樓都更案,竹市府指出,開發單位於民國105年4月送件,同年5月召開第1次環評小組審查會議,因開發基地涉及文資保存、綠資源保護及其他委員意見等問題需處理,110年5月認定不具文化資產身分、111年11月原則同意綠資源移植計畫書。
竹市府表示,開發單位於112年1月送件申請審查,同年3月召開第2次環評小組審查會議。後續開發單位依委員意見進行修正補件工作,再進行第3次、第4次環評小組審查會議,目前仍在小組會議建議提送環評大會審查階段,尚未召開環評大會。(編輯:戴光育)11209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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