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修法鼓勵建騎樓 議員批阻礙人行道發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4日電)北市府修正都更容積獎勵辦法,以增加容積鼓勵都更實施者選擇興建騎樓。議員趙怡翔說,此舉違背市長蔣萬安主張人本交通精神,阻礙人行道發展,提案要求廢止。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趙怡翔今天透過質詢資料指出,北市都市更新處日前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2條,透過容積獎勵鼓勵都更實施者選擇興建騎樓,根本是在阻礙人行道整體發展。

趙怡翔說,全市人行道仍不足,北市府應先透過都更程序增加人行道普及率,但都更處卻修法不只欠缺周到,更違背蔣萬安主張人本交通精神,應廢止此修法。

趙怡翔表示,市府過去依實際留設面積獎勵都更實施者,可選擇設立騎樓或人行道,但北市都更處卻私自修法並在9月公告施行,把興建騎樓的容積獎勵增加至1.8倍,盼透過政策誘因鼓勵都更實施者優先選擇興建騎樓。

他說,此修法不但阻礙增設人行道政策,更對行人安全、都市設計與道路規劃造成負面影響,雖騎樓與人行道皆為行人使用空間,但無論從執法、交通規劃、停放機車、市民使用習慣來看,兩者差距仍有距離。

他舉例像違停問題、環境整潔、騎樓間銜接,甚至地面高低落差都普遍發生在騎樓,雖然這是長年未獲有效解決的問題,但人行道才是可提供行人更安全且有完整用路環境。

趙怡翔表示,騎樓有利於行人因應氣候等,並非反對設騎樓,但應優先確保人行道寬度達到基本標準後再規劃執行修法,因此提案要市府再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2條。

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此提案,將送大會二讀討論。

北市都更處長陳建華表示,當初推此修正案,是認為騎樓是具特色「亭仔腳」,加上北市常見西北雨,設騎樓可避雨遮陽,建商不願意設騎樓,主要是不好設計,但為讓行人有更舒適環境,透過獎勵鼓勵建商蓋騎樓。

他說,尊重議員提案及看法,但修法是為提供更好的人行環境,且過程間有跟相關公會討論,單純是鼓勵性質;尊重議會委員會決議,後續看大會討論後再決定處理方式。(編輯:方沛清)1121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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