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直播主與他人關係密切 網友恐嚇退150萬打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縣9日電)劉姓女直播主去年遭洪姓親密網友不滿與他人關係密切,要求她退回新台幣約150萬元的打賞金,否則將公布其清涼照,法官依恐嚇取財未遂判洪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洪從民國108年11月起成為劉姓歌唱主播的親密網友,並常在直播平台上打賞給劉。

去年5月,洪不滿劉與他人關係密切,想討回之前的打賞金,告訴劉「妳知道我手機有多少妳的照片嗎?不管妳穿什麼的」、「我PO在主播群,要看一起看啦」、「超過12點照片全部出去」等語,要求劉退還其在平台上打賞約1000萬的儲值幣(可兌換新台幣約150萬元),遭劉拒絕並報警處理。

偵訊期間,洪否認有恐嚇取財的犯行,表示自己只是想嚇劉,希望劉退還之前的打賞,將雙方關係做了斷。

法官審酌,洪犯後雖在偵查中否認犯行,但在法院調查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非惡劣,目前還沒獲得劉諒解,雙方未和解,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編輯:謝雅竹)11303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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