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捆綁男友放火燒老家 患思覺失調症判刑2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5日電)吳婦去年在住處用電纜線捆綁方姓男友,方男被發現時已昏迷,送醫撿回一命,吳婦又前往老家放火燒屋遭逮捕;法官考量吳婦患有思覺失調症,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去年4月,吳婦在租屋處使用電纜線及衣服,捆綁方男四肢,2人一起反鎖在屋內,方男親友找不到人,會同警消破門進入,發現方男陷入昏迷送醫救治,男子雖有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及疑似橫紋肌溶解症等症狀,仍被救回。

吳婦雖被警方逮捕,遭檢察官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官裁定駁回。之後吳婦又前往位在彰化福興鄉的老家,使用打火機點燃報紙在屋內放火,造成老家三合院3間房間被燒燬,所幸彰化縣消防局消防隊員趕到現場滅火,無人傷亡;吳婦訊後,被依刑法妨害他人行動等罪提起公訴。

彰化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請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針對吳婦進行精神鑑定;醫師指出,吳婦患有思覺失調症,相信被害人在外面有女人,捆綁被害人可幫助他抵抗誘惑,而放火時也受到思覺失調症影響。

方男在開庭時也說吳婦當時精神有問題,他帶女友去拜拜也沒用,雖然也有去精神科就診,但沒有按時吃藥,被告是無心的,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地院法官認為,被告診斷患有思覺失調症,又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本案案發當時處於急性發病期,受被害妄想與嫉妒妄想影響才犯案,並非出於凌虐或其他卑劣的犯罪動機,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在執行前應先在醫院等處所監護1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207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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