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補助新購電動機車 育12歲以下子女加碼3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2日電)台中市環保局今天公布,市民汰除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3萬300元,特別針對育有12歲以下子女的市民加碼補助3000元,以鼓勵更多機車車主加速淘汰高碳排車輛。

台中市環保局說明,一般民眾汰除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3萬300元,考量目前台中市機車數量仍逐年上升,為加速燃油機車汰除速度,除原先民國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1至4期老舊機車外,今年特別增加102年12月31日前出廠的5期燃油機車為汰舊換新補助車種。

為減輕育兒父母的負擔,環保局表示,特別針對育有12歲以下子女的市民額外加碼補助3000元,以鼓勵更多燃油機車車主汰換為電動機車,共同為台中市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盡一份心力。

環保局長陳宏益指出,台中市今年同樣以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排氣定檢不合格率,針對一般民眾分為4種老舊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機車加碼補助級距。

陳宏益表示,補助級距分別為二行程機車汰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3萬300元、1至3期老舊機車汰購電動機車補助2萬7300元、4期機車汰購電動機車補助2萬4300元及5期機車汰購電動機車補助1萬9300元;另外,中(低)收入戶民眾汰換電動機車,最高則可補助4萬2300元。

環保局提醒,台中市機車補助案件全面採線上申請,相關補助辦法將公告於「台中ㄅㄨㄅㄨ網」最新消息。申請今年度補助者,購車發票須為113年開立,於1月1日至12月31日(含)間完成舊車報廢、回收及新購車輛領牌,並於114年1月10日(含)前提出補助申請。(編輯:黃世雅)11303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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