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0日電)花蓮市公所向體育署爭取「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擬在前身為花蓮市佐倉公墓A區的佐倉運動公園,興建現代化足球場,計畫總經費4400萬,盼成為花蓮市優化訓練及比賽場地。
教育部體育署副署長房瑞文、審查委員及相關單位今天到現場會勘,花蓮市長魏嘉彥、主任秘書翁美華及殯葬所長陳柏欣、建設課長徐國城等人陪同。
魏嘉彥表示,這座足球場的建成將為花蓮市足球運動注入新的活力,並有助於推動學校間足球交流,同時也為周邊學校及社區帶來更多運動機會與活動空間;感謝前任市長魏嘉賢於任內活化並訂定願景,將延續好的政策,希望未來能成為花蓮市優質場域。
花蓮市公所表示,目前僅有少部分如國立花蓮高農、美崙國中有標準足球場地,可以提供選手訓練與居民運動娛樂,因此市公所在佐倉運動公園規劃一座8人制足球場,共4200平方公尺的足球場,將為花蓮縣內的學校和球隊提供一個優化訓練與比賽場地;未來,學校足球隊將能夠在此進行有效訓練,並有機會舉辦大型足球比賽及活動。
計畫中以提供運動民眾能有安全且舒適運動空間,能舉辦足球競賽,以及提供良好訓練環境為主要訴求,施作項目包括周邊排水系統、防護網、T架式投光燈、監視系統、活動看台及廁所、更衣間;同時場內將鋪設綠色人工草皮,不僅維護簡單,材質環保,還能防範因場地不良而受傷的風險。
佐倉運動公園面積廣達9.7公頃,前身為花蓮市佐倉公墓A區,早在日治時代即為墓地,分為A(9.7公頃)、B(2公頃)、C(1.5公頃)3區;2022年A區完成所有墳墓起掘,同年6月花蓮縣政府公告廢止佐倉公墓A區。(編輯:陳仁華)11305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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