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0日電)台中市大里區永隆里里長黃秀玲,因部分里民不滿表現,且指控她的丈夫干政,因此發起罷免,台中市選委會今天公告罷免案成立。黃秀玲回應表示「予以尊重」,對於指控則不回應。
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今天在網站公告,台中市第4屆大里區永隆里里長黃秀玲罷免案宣告成立。
公告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里長罷免案成立應有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的選舉人連署。台中市第4屆大里區永隆里里長選舉選舉人總數9392人,罷免案的連署人數應達940人。
台中市選委會表示,由葉茂隆領銜提出的台中市第4屆大里區永隆里里長黃秀玲罷免案,連署人數計1078人,依法刪除人數54人,符合規定人數1024人,已達法定連署人數,依法宣告罷免案成立。依選罷法規定,罷免案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40日內舉辦。
黃秀玲於民國111年里長選舉中,以92票之差擊敗連任4屆的里長林士元。黃秀玲上任後因部分里民不滿表現,且對外稱丈夫為特助代為執行職務,以及指控活動中心、公園管理不當,因此發起罷免。
對此,黃秀玲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表示,對罷免案成立予以尊重,對於指控則不回應。(編輯:謝雅竹)11305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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