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27日電)台北大巨蛋能否作演唱會場地使用受關注,內政部國土署今天表示,台北市政府應依權責自行決定;台北市長蔣萬安則說,仍會依議會決議,先發文詢問內政部再進行後續程序。
台北市議會昨天通過議案,建議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確認大巨蛋辦演唱會相關疑義。市府表示,若內政部函示與民國106年相同,將請遠雄依使照註記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通過後就可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舉辦演唱會。
蔣萬安今天接見田徑小將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將遵照議會的決議,儘速發文給內政部確認大巨蛋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努力克服所有過去加在大巨蛋上的限制,讓它可以舉辦演唱會等各項大型活動。
不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內政部立場與106年相同,大巨蛋是否可以舉辦大型演唱會等活動,由台北市政府依權責自行決定。
蔣萬安受訪時說,市府還是會依照議會決議,先發文詢問後再依規定進行後續程序,且一定會確保安全。
蔣萬安強調,大巨蛋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賽事是絕大部分市民期待看到的,市府會以最快速度朝這方向前進,也歡迎並期待歌手周杰倫及所有希望在大巨蛋開唱的歌手們能順利舉辦。(編輯:張銘坤)11306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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