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停工事函詢法院 綠議員指北市府多此一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2日電)北檢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台北市府發函向院檢確認是否可停工,先收到法院函文通知由市府依職權辦理。北市議員簡舒培今天說,市府多此一舉,依相關法規已可勒令停工。

台北地方檢察署持續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違法圖利讓鼎越開發獲容積獎勵率20%的不正利益約新台幣111億多元,屬犯罪所得應沒收,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扣押期間不得處分。

台北市政府發文詢問院檢是否可勒令停工,昨天收到法院回函,內文指非裁定事項,由市府依職權依法辦理,市府指出,後續將等檢方回覆,再一併考量處置方式。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天透過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發文,法院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是否勒令停工,台北市長蔣萬安多此一舉發函問法院,果然回覆是「非本院裁定之事項,請貴府自行依職權卓處」。

她說,市府可依建築法第87條規定,如未申報勘驗,廠商繼續施工,必要時可勒令停工,且京華城土地已被扣押,依過去函釋,都發局不予施工勘驗,若京華城繼續施工是違法,可勒令停工。

簡舒培指出,京華城是否停工由地方主管機關決定,蔣萬安理應作裁決,市府卻以公安疑慮,不要求勒令停工,令人匪夷所思,公安問題應是業者須考量。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在臉書表示,法院回函市府的意思是「請市府自己決定」,先前質詢提及蔣市府讓京華城停勘驗不停工,若業者繼續施工不勘驗,市府將面臨要求勒令停工或要業者繳罰款新台幣9000元,如何選擇是市府行政裁量權。

她說,要求市府若京華城執意施工不勘驗,第一次就勒令停工,避免繼續危害市民權益,但市府連停工都甩鍋給法院,難想像蔣萬安後續敢要求停工。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吳世正日前在臉書發文,蔣市府採不予勘驗,若讓京華城繼續施工,完工後恐無法取得使用執照,卻會讓京華城越蓋越大,建議市府在檢方起訴時就要求停工。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晚在臉書發文指出,京華城案,各方要求市府應立即勒令停工,但依無罪推定及現有法令,市府僅能不予施工勘驗,沒法令可依據要求馬上停工。(編輯:李錫璋)11310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