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漳:我若選上當公務員靠山 不必再瞻前顧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日電)民主進步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林國漳今天表示,如果當選會讓公務人員知道什麼是依法行政,「有縣長在後面做他們(公務員)的靠山」,不再瞻前顧後,怕被控圖利而不敢做決定。

他說,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案還在訴訟,讓公務員決策時會較保守,擔心貪污、圖利等問題,他當縣長好處是他是有法律背景的律師,且熟悉宜蘭縣政府各局處人員,縣府人員也了解他的為人。

林國漳表示,公務員決策時至少不用擔憂後續會有法律訴訟,或可能被追究責任,讓有些人民申請案本來1個月可完成,卻拖到3、4個月。

至於立法院5月19日記名投票表決彈劾總統賴清德案,全院委員會審查時也將邀賴總統列席說明,林國漳接受廣播節目「新聞放鞭炮」主持人周玉蔻專訪時表示,法律未強制規定總統須列席,可書面答辯,政治面可預見「總統去,有些立委就是想要去羞辱總統而已」,賴總統不一定要去。

他說,當然賴總統自有考量,可好好思考,但就他的立場,如果知道將面對故意羞辱,「還要去嗎?」

林國漳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未規定要「一問一答」,總統就是單純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應回歸權力分立制度,立法院非監督總統機關。

此外,林國漳說,憲法法庭5名大法官近日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這是「不簡單的判決」,大法官如果受憲訴法拘束就無法開會,但大法官本來就是在解釋憲法,應超乎法律層次,這是符合民主機制及權力分立的判決。(編輯:李明宗)1150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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