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小客車奢侈稅逾35億創高 平均單價近549萬元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3日電)俗稱「奢侈稅」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特銷稅)施行滿10年;財政部統計處指出,民國105年後小客車稅額均占特銷稅8成以上,且110年因前一年航運塞港、晶片短缺致遞延交貨,小客車特銷稅額達新台幣35.2億元高點。

統計處利用海關通關時點的特銷稅額,以特銷稅稅率10%及總車輛數反推平均每車單價,截至去年,各年平均單價介於449至549萬元間,今年1至9月更從110年全年的近549萬元,增加至583萬元,主要受全球供應鏈瓶頸推升成本與售價,以及高階車款需求增加等因素影響。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所謂「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就是針對在台灣境內銷售、產製及進口300萬元以上的小客車、飛機,50萬元以上的家具,及入會權利等貨物或勞務課徵的稅款。

財政部統計處表示,特銷稅自民國100年6月公布施行以來,迄今已滿10年。

觀察特銷稅徵起情形,除開徵首年未滿1年外,101至104年各年實徵淨額均高於40億元,105年起配合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上路,停徵房地特銷稅,因此當年降為28.3億元,其後4年平均25.5億元。

110年,受惠於完稅價格300萬元以上小客車稅款增加,稅收顯著回升至36.2億元;今年累計1至9月實徵淨額26.2億元、年增5.9%,且為105年以來同期最高。

同時,統計處表示,稅制變革影響所及,國內外稅源結構也有所改變,100至104年間,國外稅源約占3至6成,隨105年房地特銷稅停徵,進口特銷稅占比躍升至8成以上。

檢視課徵標的,統計處指出,103至109年間,高單價小客車特銷稅介於21至27億元,110年因前一年航運塞港、晶片短缺致遞延交貨,該年達35.2億元高點、年增 37.1%,今年1至9月為25.1億元,也為歷年同期新高。

占比方面,隨房地產新制上路,105年後以小客車為大宗,各年小客車稅額均占特銷稅8成以上,且108年以來均高於9成5。(編輯:楊蘭軒)11110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