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祖私運近6萬公斤龍蝦至中國 遭海關裁罰9861萬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6日電)中國禁止澳洲龍蝦進口後,去年9月至11月間,部分人士未向台灣海關申報,從馬祖私運活龍蝦出口至中國,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海巡署共查獲淨重5萬8706公斤龍蝦,移送基隆關裁處新台幣9861萬餘元。

關務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自中國禁止澳洲龍蝦進口後,部分人士因利之所趨,鋌而走險,於民國111年9月至11月間,未經向海關申報,從馬祖私運活龍蝦出口至中國高達33航次。

為防堵走私不法,關務署指出,海關與海巡緊密合作,經過長達數月的蒐證、分析及判讀資料,於今年3月8日完備證據,由基隆關於3月10日全數裁處完成,彰顯執法決心。

關務署表示,111年9月至11月間,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一○岸巡隊查獲私運出口龍蝦共3433箱,淨重高達5萬8706公斤,移送基隆關裁處共9861萬餘元,為馬祖地區史上最高裁罰金額。

關務署強調,船舶載運貨物,有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逕自運輸貨物進、出國境,即構成海關緝私條例第3條「私運貨物進、出口」,依規最高可處貨價3倍罰鍰,並將私運貨物一併沒入,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編輯:趙蔚蘭)11203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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