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輔導業者守法自評 廠商去年主動補稅逾1億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1日電)海關提供輔導廠商守法自評制度,協助業者自我檢核申報資料是否出現錯誤,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廠商主動陳報補稅金額,去年達新台幣1億1340萬餘元,占同期間事後稽核總補稅金額近4成。

關務署主任秘書吳慧燕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海關民國109年9月參採世界關務組織(WCO)事後稽核指引,導入輔導廠商守法自評制度,並修正海關事後稽核作業規定,這一措施推行至今已2年多,廠商主動陳報補稅金額持續成長,顯見輔導作業已收成效。

關務署統計,廠商主動陳報補稅金額111年達1億1340萬餘元,占同期間事後稽核總補稅金額近4成。

吳慧燕進一步表示,海關在實施事後稽核前,均會檢附廠商守法自評表及政令宣導資料,函請廠商辦理守法自評作業,廠商於守法自評階段主動向海關陳報,提供違法事證者,將適用海關緝私條例免予處罰。

吳慧燕說明,業者守法自評制度主要著重輔導廠商瞭解相關法令,並協助其自我檢核申報資料是否出現違失或錯誤,降低廠商因缺乏完善內控機制或對相關法令不熟悉,而致違章風險,並提高廠商知法、守法觀念,正確繳納各項稅費。

吳慧燕表示,由於主動陳報並補繳稅費可免受處罰,施行以來普遍受到廠商支持與認同,海關可獲得廠商主動提供的實際交易價格,有利掌握市場行情、聚焦查核,對於維持市場公平交易大有助益,可謂是「徵納雙贏」。(編輯:潘羿菁)11203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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