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攻淨零 金管會鬆綁外銀發新台幣金融債用途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6日電)為鼓勵外國銀行在台分行配合政府減碳政策並參與永續經濟活動,金管會已修法放寬外銀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所募集資金可運用範圍,預計4月上旬正式上路。

為利外銀在台分行參與永續經濟活動,金管會今年1月公布「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辦法」第2條及第4條修正草案,日前已完成法規預告程序,將於4月上旬正式上路。

此次共有2大修正重點,首先,金管會放寬外銀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所募集資金可運用範圍,由原先重大公共建設、離岸風電建設及其他綠能產業建設,擴及於台灣境內符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的16項一般經濟活動和13項前瞻經濟活動。

其次,為確保外銀在台分行所募集的新台幣金融債券資金用途符合發行目的,金管會增訂外銀在台分行針對資金使用及控管情形等,應建立相關評估查核等管理機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此次鬆綁法規,可望促進外銀在台分行對於永續及減碳轉型經濟活動的相關授信融資,進一步鼓勵企業進行減碳轉型,有助達成減碳目標。(編輯:楊蘭軒)11204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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