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4日電)每年4到6月股東會旺季,經常看到商店、場所張貼廣告收取某公司委託書布條或海報,集保結算所今天呼籲股東委託出席股東會,應注意正確使用委託書,拒絕他人價購行為。
集保發布新聞稿指出,有委託書徵求業者,以電話、拜訪等方式,向股東收取股東會委託書,再由徵求人代替股東出席股東會行使各項議案表決權、選舉權。集保結算所表示,徵求人員向股東徵求委託書時,只能交付公司當次股東會紀念品給股東,不得以給付金錢或其他利益為條件。
集保說明,徵求委託書如違反規定,除了取得委託書代理表決權不予計算外,違法業者或其人員,將會受金管會依證券交易法處以新台幣24萬元以上480萬元以下罰鍰。
集保結算所稽核室經理陳子碇指出,配合金管會加強管理使用股東會委託書,集保結算所執行委託書徵求查核作業一向秉持落實法令遵循,並保持查核中立性。
另外,為導正委託書使用,集保結算所已訂定檢舉違法取得及使用委託書獎勵辦法,股東如有發現徵求人員價購委託書,可檢附錄音、錄影等具體事證提出檢舉,經查證屬實且經金管會處分確定後,最高給予檢舉獎金新台幣20萬元。
陳子碇強調,集保結算所多年來積極鼓勵股東採電子投票,電子投票率逐年提高成效卓著,近期配合金管會推動發行公司採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股東可多元選擇採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使股東行動主義更為落實。(編輯:張均懋)11204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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