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3日電)金管會今天公告對第一金證券裁罰案,第一金證券業務員與客戶有借貸款項、以LINE受理客戶委託交易等情事,考量第一金證券主動報請證交所查核,金管會從輕開罰新台幣24萬元罰鍰。
金管會證期局今天公告最新處分案,證交所2022年10月31日對第一金證券桃園分公司進行查核,發現第一金證券江姓業務人員與客戶有借貸款項、以LINE受理客戶委託交易等情事,且第一金證券有受理未簽署授權書的客戶委託買賣交易情事。
證期局指出,考量第一金證券主動報請證交所查核,予以減輕處分,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決議處第一金證券24萬元罰鍰,並命令第一金證券針對該名江姓業務人員停止執行1個月業務。(編輯:潘羿菁)11205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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