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行人過了才開車 莫名挨罰?!警:已撤銷罰單

莊明憲 陳欽順 蕭羽秀 報導  / 新竹市

為了嚇阻行人地獄亂象,從這個月起,全國進行「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但在新竹縣有名駕駛綠燈右轉,也已經讓行人先行,卻還是被開罰。事後他公布行車紀錄器,為自己辯駁申訴,警方也確認,駕駛的確在通過人行道前,有先注意,並且在行人通過後,才繼續行駛,將會撤銷這張罰單。

燈號轉綠燈,駕駛起步往右轉,斑馬線上3名行人已經快走到中央分隔島,後方也有3輛機車陸續通過,汽車駕駛順順地開進內側車道,卻沒想到後方有2名員警從對向車道迴轉,跟了上來把女駕駛攔下,警方以違反道交條例第44條第1項第2款,行近沒有設置號誌的行人穿越道,沒有減速慢行開罰,讓駕駛很疑惑,這裡明明就有紅綠燈而且也有減速,民眾說:「很莫名其妙,她(駕駛)也有明顯減速,讓他們(行人)過然後才彎過去,然後也過那麼久然後警察還追上來。」

針對民眾疑慮警方也出面回應,新竹縣新湖分局新工所副所長陳保森說:「行人通行後(車)才行經行人穿越道,故舉發尚有疑義。」撤銷罰單讓女駕駛鬆一口氣,不過警方也提醒5月1日起,持續針對行人路權加強執法,要是真的沒禮讓行人,汽車駕駛會被開罰最高3600元騎士1200元,遇上斑馬線還是得要減速禮讓行人,才不會發生意外又讓荷包大失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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