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1日電)北高行昨天判決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處分,NCC今天表示,審查的實體理由,法院並未認為違法,僅對「評分表」有適用疑慮,但NCC對評分表配分方式應有判斷餘地,將再提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昨天就109年訴字第1435號案件判決,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民國109年對中天新聞台作成不予換照的行政處分,判決也同時駁回中天電視主張NCC應作成換照處分及申請國賠請求。
NCC今天表示,109年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案,有5點理由。第一,中天新聞台在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第二,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第三,聽證會證實中天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
第四,無法證明中天新聞台可以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的不當干預;第五,中天新聞台103年換照時,NCC就有警示並附加附款,但仍無法有效改善。
NCC表示,中天提出的訴求,包括撤銷原處分、做成准許換照處分、申請國賠新台幣79億餘元,北高行僅判決撤銷原處分,但未同意換照和國賠訴求。NCC審查的實體理由,法院並未認為違法。
NCC指出,法院請NCC重新審議,僅對評分表有適用疑慮。但NCC對評分表的配分方式應有判斷餘地,5面向包含頻道規劃、內控機制、財務規劃、組織人力、客服處理,前後版評分表的配分差異非常小,就算依照中天的主張,重新計算後分數仍是不及格,NCC也會再提上訴。(編輯:林克倫)11205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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