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0日電)數位部產業署今天表示,蝦皮跟誠品生活未依個資法規定採取適當安全措施,屆期仍未改正,已違反個資法第27條第1項規定,開罰蝦皮新台幣20萬元、誠品生活10萬元,這是數位部成立以來首次開罰民營企業個資保護缺失。
有關蝦皮涉個資外洩事件,數位部產業署日前表示,已要求蝦皮限期改正,後續也請業者補正資料,將召開委員會議,5月底做出處分。
誠品生活疑似個資外洩事件,起因於台灣佇遮計畫副秘書長楊欣慈2月在誠品網購「阿共打來怎麼辦」一書後,竟接到自稱誠品的回訪市調電話,強調書的內容不恰當、中國武統是必然等語,台灣基進黨質疑誠品個資外洩。數位部日前表示,會釐清事實,在2週內做出行政處分。(編輯:潘羿菁)11205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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