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地光電標租保留3成綠電供中小企 首批年底前釋出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0日電)助攻中小企業綠電需求,財政部國產署預計在今年底前,推出首批保留3成綠電給中小企業使用的光電標租案,官員今天表示,近日已修正相關出租管理辦法,接下來也將修正招標文件,目前正在盤點標的。

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國產署在民國108年初建立標租光電制度,所篩選的標租光電標的,是經洽商相關主管機關意見後才評估辦理。

因應中小企業綠電需求迫切,經濟部與台糖公司先前規劃釋地發展太陽光電,保留3成綠電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綠電交易平台競標,專供中小企業購買,財政部國產署的光電標租機制也將跟進。

財政部近日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配合行政院推動標租光電釋出部分發電量,供中小企業進行綠電採購的政策,並避免後續履約管理爭議,調整光電標租競標基準,以及年租金計收方式等內容。

其中,競標基準過去是以「投標設備設置容量」與「回饋金比率」的乘積值為準,投標乘積值最高者為得標人,辦法修正後,改僅以「回饋金比率」競標。

主因是實務上,因地方主管機關要求留設一定比率的隔離設施、或受地形限制,影響實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鋪排,導致投標容量與主管機關核准的裝置容量,產生落差,衍生後續履約管理困擾,因此予以適時檢討,盼降低爭議。

除修正出租管理辦法,國產署官員指出,接下來須修正招標文件,以利未來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光電標租,擬保留3成發電給中小企業的政策,預計年底前可釋出一批標的,具體時程仍需端視國產署各分署盤點標的結果,以及行政流程而定。(編輯:蘇志宗)11207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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