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年債務還本6千億元 財部:續依規執行、適時增加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5日電)藍白陣營頻對中央財政提出質疑,財政部今天重申,特別預算與總預算均受立院及審計機關監督,沒有作假帳;近5年總預算原編債務舉借4825億元全數未舉借,減緩債務成長,未來也將持續依規定執行還本,並適時增加還本。

同時,據統計,民國107年至111年合計總預算實質還本達5227億元,加計今年預算編列的債務還本1110億元已在6月陸續執行完畢,還本總計達6337億元。

中央財政議題近來成為焦點,針對國民黨立委質疑未來償債壓力大,財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近年中央政府受惠總預算連續賸餘,以及持續推動開源節流,債務控管得宜,每年均依公共債務法規定,以稅課收入至少5%至6%,編列債務還本並據以執行,審酌歲入執行情形,在年度編列債務還本預算外,適時辦理增加還本。

財政部指出,107年度至111年度合計實質還本5227億元,償還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借的債務,且總預算原編債務舉借預算4825億元全數未舉借,已有效減緩債務成長;未來也將持續依規定編列債務還本預算、據以執行,並適時增加還本。

此外,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對特別預算提出質疑,財政部說明,總預算是政府每一年度必須辦理的常態性預算;特別預算則是因應國家遭逢特殊事故及推動重大政事,與總預算互相獨立的預算,可因應即時需求,並避免一次性支出影響總預算規模。

財政部強調,特別預算與總預算相輔相成,均依法定預算程序經立法院審議、總統公布後,由行政機關據以執行,且其執行結果均受立法院及審計機關審核監督,無作假帳情事。(編輯:楊蘭軒)11208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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