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6日電)為維護國內產業,台灣現行課徵反傾銷稅共10類產品,其中8項涉及中國;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民國112年徵收反傾銷稅合計約新台幣7.04億元,創近6年新高,其中又以對中國鞋靴課徵約2.96億元為最大宗。
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台灣實施反傾銷措施,現行課徵反傾銷稅案件共10類產品,包括毛巾、鞋靴、過氧化苯甲醯、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不銹鋼冷軋鋼品(300系)、特定鍍鋅及鋅合金扁軋鋼品、碳鋼鋼板、特定鋁箔、陶瓷面磚、浮式平板玻璃,其中8項涉及中國。
據統計,民國112年徵收反傾銷稅共新台幣7.04億餘元,為近6年新高;其中,以鞋靴約2.96億元最多,陶瓷面磚1.9億元居次,特定鋁箔約9000萬元排名第3。
蘇淑貞指出,台灣對特定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後,進口量大多呈現下降趨勢,顯示反傾銷措施有效維護國內產業合理經營環境,使產業得以持續深耕發展。
此外,台灣自96年3月16日起對自中國產製進口的鞋靴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因國內產業未提出應續課的申請,課徵期限於今天屆滿,換言之,這一維持長達近17年的反傾銷稅措施,自明天起停止課徵。
蘇淑貞提醒,參據關稅法施行細則規定,進口貨物是否課徵反傾銷稅的期日,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因此進口人自中國進口鞋靴產品,若載運貨物的運輸工具進口日為1月16日,報關日期在1月17日之後者,該批貨物仍應課徵反傾銷稅,呼籲商民留意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編輯:張均懋)11301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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