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6日電)金融業營業稅部分撥入特別準備金,專款專用至今年底屆滿,業界盼一併檢討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表示,稅率會維持5%,稅收全數進入國庫,支持國家建設;不過,公股行庫高層盼部分撥入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以放大效益。
台灣的金融業營業稅率原本是5%,1999年7月為改善金融機構經營體質,降至2%,2014年為健全政府財政,稅率恢復到5%至今。
現行稅法規定,台灣金融業的營業稅率分為4種,「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金融業非專屬本業銷售額」稅率皆適用5%;「銀行、保險本業外之其他專屬本業」適用2%,「保險業再保費收入」稅率為1%。
其中,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5%,3%稅收進入國庫統收統支;剩餘2%以及其他金融業營業稅款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截至2023年底,累計撥入近2600億元,若加計今年前9月金額,總規模逼近3000億元。
隨專款專用將於2024年底屆滿,金融業盼一併檢討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天回應立委質詢時表示,目前沒有調整的規劃,稅率會維持5%,未來稅收全數進入國庫,支持國家建設,財政部與金管會有密切溝通、討論,編列明年預算歲入時也有討論;基本上,台灣銀行業、保險業整體稅負與國際間相比,沒有比較高。
對此,公股行庫高層表示,金融業營業稅進入國庫當然是一個方法,但如果可以把部分稅收投入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以補充基金規模,擴大銀行貸放能力,或許是個更好的作法,因為基金最大的麻煩就是虧錢,每隔幾年就需要金融機構捐錢。
公股高層進一步說明,中小企業可能因缺少擔保品,導致在向銀行借款時遇到困難,此信用保證基金可協助資金用途明確、還款來源可靠、信用無嚴重瑕疵、具發展潛力,但擔保品不足的中小企業,順利取得銀行融資,使其健全發展,進而促進經濟成長,也就是放大稅收效益。(編輯:翟思嘉)11310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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