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文聖里長參選人涉賄選 2週內遭起訴

中央社  / 苗栗縣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4日電)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市文聖里參選人林永發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賄選案,林永發坦承犯行,檢方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這是今年苗栗檢方查察首件起訴的賄選案件。

苗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張亞筑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苗栗分局共同偵辦這起現金賄選案,查出林永發於10月19日下午以每票現金1000元為代價,向里內選民劉曾梅英交付賄款共6000元,希望劉曾梅英全戶投票支持他參選里長。

林永發、劉曾梅英到案後,均坦承犯行,並交出6000元賄款,經偵查終結,將林永發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提起公訴。檢察官考量林永發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起訴同時也建請法院依法減刑;選民劉曾梅英部分則酌情給予職權不起訴處分。

檢方表示,專案小組查獲後,以嚴查速辦態度蒐集相關事證,在2週內迅速提起公訴,也是苗栗地檢署針對此次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首件起訴賄選案件,期望藉此嚇阻有心以金錢或不法勢力影響選舉者,切莫以身試法。(編輯:方沛清)1111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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