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1天查獲5起賄選 1人收押禁見5人交保

中央社  / 嘉義縣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4日電)嘉義地檢署昨執行5起賄選案件,包括嘉義市某里長參選人陳姓男子、嘉縣新港鄉某村長參選人樁腳洪姓男子涉嫌以現金賄選,經檢方複訊後,陳男遭聲押禁見獲准、洪男等5人交保候傳。

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市某里長參選人陳姓男子今年9月間,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向選民現金買票尋求支持;專案小組昨天執行搜索,檢方認為,陳姓男子涉犯選罷法,有滅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到案13名選民均請回。

嘉義地院認為,陳姓男子坦承部分賄選犯行,但部分供詞與其他證人證述相左,審酌陳男與證人均為鄰里關係,串證管道甚為便利,因此羈押禁見。

同時,嘉義地檢署偵辦樁腳洪姓男子涉嫌為嘉義縣新港鄉某村長參選人賄選,檢方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嘉院開庭後,准予6萬元交保。

嘉義地院指出,洪姓樁腳坦承部分交付賄款情節,否認部分交付賄款犯行,洪姓樁腳目前涉嫌賄選對象單一、賄選金額並非鉅額,證人在檢察官訊問程序中已進行完整調查,衡量比例原則後,尚無羈押必要性。

偵辦樁腳林吳姓女子為嘉義市西區議員李姓參選人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現金買票,要求支持李姓參選人,經專案小組傳喚、訊問後,認為林吳姓女子涉犯選罷法,惟無羈押必要,以5萬元交保,另到案8人均請回。

嘉義地檢署偵辦樁腳賴姓男子和王姓女子為嘉義縣某議員參選人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現金買票案,經專案小組執行搜索、傳喚、訊問後,認為賴王兩人涉犯選罷法,惟無羈押必要,各以5萬元交保,到案8名選民請回。

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朴子市某里長參選人的樁腳侯姓女子涉及以每票3000元向選民現金買票,經專案小組搜索、傳喚、訊問後,認為侯女涉犯選罷法,惟無羈押必要,以8萬元交保,到案5名選民請回。(編輯:謝雅竹)1111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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