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二、三級機關政務任用人員未多出百人

人事總處:二、三級機關政務任用人員未多出百人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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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5日電)平面媒體昨天批評,蔡政府上任後調整人事任用原則,讓二、三級機關的政務任用人員多出上百人。行政院人事總處解釋,未有調整常任文官設計,也未擴增100人,媒體報導並非事實。

聯合報社論昨天批評,蔡政府上任後,將三級機關原本皆為「常任文官」的設計,改為「政務/常務」雙軌制,二、三級機關的政務任用人員因此多出上百人。

人事總處昨天晚間透過新聞稿說明,行政院及所屬一至三級機關政務職務設置標準,皆明定於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18條及第19條,且自民國93年制定公布以來皆未曾修正,因此並無所謂蔡政府上任後,將三級機關原本皆為「常任文官」改為「政務/常務」雙軌制一事。

另外,人事總處解釋,蔡總統上任後,包含立法通過已施行或組織法正於立法院審議的一、二級機關政務職務由103人調整為106人,僅增加3人,主要是成立數位發展部增加首長及政務副首長2人。

至於,三級機關或其他獨立機關政務職務,人事總處這部分由3人調整為17人,增加14人部分,主要包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及資通安全署等機關首長。

人事總處表示,上述因其組織及業務性質特殊,須從民間或學界攬才,及部分相當三級獨立機關增加專任委員,皆須經立法同意始得以政務職務任用,因此媒體報導蔡政府上台後擴增政務職務上百人,並非事實。(編輯:蘇龍麒)11111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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