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台西電漁共生方案 地主可自選土地用途

中央社  / 雲林縣

(中央社記者鄭鴻達台北4日電)行政院拍板台西綠能園區電漁共生推動方案,區內地主將可依需求選擇「維持養殖」、「漁業為主、光電加值」、「產電為主、漁業為輔」或「單純發電」4種模式,自行決定土地使用型態,為台西區發展解套。

經濟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協助改善雲林台西基礎建設,經濟部提報的「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台西區綠能園區電漁共生推動方案」,經各部會討論後,行政院在昨天拍板定案。

經濟部說明,台西綠能園區方案這次建立「新電漁共生模式」,引進光電產業,也尊重漁民選擇,讓繼續從事養殖的漁民維持漁保資格,還有額外地租收入,且為地方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同時加速國家綠能產業發展,共創地主、業者、政府三贏的局面。

經濟部指出,方案上路後將可為台西區發展解套,區內土地使用型態將回歸依地主發展需求,可選擇維持養殖使用、漁業為主光電加值,或產電為主漁業為輔的「電漁共生」,以及單純發電使用4種模式。

經濟部表示,在4種土地使用模式之下,既有漁民可繼續從事養殖,原有權利義務不受影響,光電業者可依實際設置需求,自行整合土地後,依「電業法」籌設相關程序,申請電業籌設許可。

經濟部說,為確保地主權益並加速案場開發,光電案場設置將尊重地主和業者發展意願,且為避免光電業者個別整合造成土地失序發展,將由經濟部、縣府的工作小組共商,協助地方推動太陽光電發展。

經濟部指出,未來光電業者將可自行與地主協商發展電業,以漁電共存方式,促進土地運用,串連綠電、養殖、生態及觀光等在地機能。盼在方案推動後,創造地主、業者及政府三贏榮景。(編輯:張均懋)1111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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