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日電)監委王美玉、鴻義章今天說,偏遠教育呈現「小校林立」的發展態勢,出現代理老師多過正式老師,並且身兼多職,無法落實專長授課的困境,呼籲關心偏鄉弱勢學生的受教權益。
王美玉、鴻義章透過新聞稿指出,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2月15日審查通過兩人所提調查報告。監委說,目前偏遠地區中小學計有1206校,達整體學校的31.13%,且近半數偏遠地區學校,學生人數僅50人以下,逾8成3偏遠學校班級數為6班以下。
監委表示,尤其台東縣有7成7學校被認定為偏遠、8成5學校是原住民重點學校,代理教師明顯增加,未具合格教師資格約占5成,影響偏遠地區學生受教權。教育部和台東縣政府應積極謀求改善,以解決弱勢學童的教學品質與受教權。
為深入瞭解問題,監委實地走訪台東縣太麻里鄉、蘭嶼鄉偏鄉學校,並訪談當地代理教師。調查發現,台東縣偏鄉學校代理教師比率,民國106年到110學年度國中由13%升至30%、國小由17%升至28%,明顯攀升。
台東縣政府教育處長林政宏表示,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增置合理教師員額經費,是以每名正式教師補助新台幣70萬元、代理教師65萬元計算,沒有考慮到教師依學歷敘薪、薪資隨年資調整,以及兼任職務另有加給的問題,所以補助金額不符實際需求。
林政宏說,教育部補充合理員額是浮動員額,學校因此不敢開正式缺,加上教育部的計畫規定,要將增置員額納入編制,需要全校學生31人以上,對於小型學校產生困擾,因此建議教育部可考慮調整相關規定。
監委表示,國家想實踐偏鄉教育專法的理想,須仰賴中央與地方政府加強合作、共同解決問題,否則中央補助那麼多錢,增置的員額依舊進不到偏遠地區學校編制裡,偏鄉長期以來面臨的師資不穩定、不合格師資比率偏高等問題,仍無法有效改善。
調查發現,教育部推動「教學正常化政策」,學校教師應以專長授課為原則,但偏遠地區學校普遍規模偏小,在分科教學型態下,學校裡的教師人數仍無法涵蓋所有課程科目,而產生「教師非專長授課」,有老師一人要教4個科目。
監委表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立法,得來不易,徒法不足以自行,執政者對於偏鄉教育的特殊性與主體性應具高度意識,才能期待專法的理想及美意能夠發揮,保障偏鄉學子的公平受教權益。(編輯:趙蔚蘭)1111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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