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日電)媒體和數位平台首輪對話結束,數位部長唐鳳提出短、中、長期規劃。短期包括建立分潤機制、持續對話機制等,中期可能牽涉立法,數位部不會拒絕擔任立法的主管機關,但不會因此成為新聞業主管機關。
數位發展部今天下午舉行媒體茶敘,包括唐鳳、政務次長李懷仁、產業署署長呂正華、資安署署長謝翠娟都親自出席。外界關注數位部先前召開媒體和數位平台4場對話,後續是否可能再有第二輪對話。
唐鳳表示,目前4場對話落幕會先回到政院跨部會小組討論,主要先把第一輪提出的共識意見,有些牽涉公平會、財政部職權,來做可行性評估,會分成短、中、長程提出規劃,有需要還會規劃新一輪對話。
至於短、中、長期規劃內容,唐鳳表示,短期包含持續對話機制,或是建立分潤機制,以及兩個平台關注的即時事實查核機制等。
中期而言,唐鳳表示,看是否有涉及其他部會職權,法規命令等有沒有要進行調整,法規調適和提出立法草案等都屬於中期的工作。如果立法院有通過相關法律,法律之外額外做什麼,屬於長期工作。
唐鳳強調,如果有需要,數位部不會拒絕擔任立法草案的主管機關,「這部分責無旁貸」,但是數位部不會因此成為新聞業的主管機關。
李懷仁會後受訪表示,過去4場對話共識略有不同,加上兩個平台商業模式不同,如果同個框架處理有難度。後續處理可能也牽涉公平會,相關訴求裡面提到數位捐,也可能涉及財政部,並不是數位部一個部會可決定。
李懷仁指出,有些部分不是立法才能開始推動,像是Google對話中主動提到具體方案,媒體公會也對此表示歡迎。
公平會今天發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也提到新聞媒體採取共同協商行為前,可向公平會申請聯合行為例外許可;協商過程中,數位平台若有拒絕或拖延協商的情形,公平會也可查明是否涉及濫用市場地位的限制競爭行為。(編輯:張良知)1111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