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3日電)香港今天先後有兩名熟悉北京對港政策的權威專家說,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威脅國安的問題已經大減,因此,基本法23條立法的迫切性已經降低。
港府應否盡快為23條立法,近年一直為各方關注;港府至今強調,為23條立法是港府的憲制責任,當局將會儘快就此展開民意諮詢工作。
但熟悉北京對港政策的分析家盧文端今天在明報撰文指出,基本法23條的立法及諮詢工作不宜在今年度展開;他強調,有關23條的立法,現在既不是要不要立法的問題,也不是必須在什麼限期內完成立法的問題,而是如何在適當時候做得最好、對香港和中國最有利的問題。
在盧文端之後,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也向媒體說,從履行憲制責任角度,港府應該盡快就23條立法,但自從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威脅大減,問題已經妥善處理,這令23條立法的迫切性降低。
他表示,香港仍有政治暗湧,加上經濟、社會及民生問題仍然嚴峻,目前應聚焦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改善民生和政治狀況,並鞏固繁榮穩定,之後再進行23條立法,更為穩妥。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20年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只納入23條部分禁止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其餘沒有處理,這有待港府另行立法。(編輯:邱國強)11202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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