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緊急狀態法制須完備 全動法修法應理性討論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日電)全動法擬修法引發討論,行政院今天解釋,現行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偏重準備時期的動員方案,實施動員的相關法制太少,必須調整藉以平衡、完備;此議題應該理性討論,也已請國防部充分向社會說明。

國防部日前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將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可針對媒體進行管制,也可對16歲以上學生進行造冊,戰時支援軍需生產;政院昨天說明,修法只適用「實施動員時期」,絕不會影響或損及平時的自由與權益,且修法並無時間表、尚未定案。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今天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再度解釋,法案預告期間本來就是在蒐集各界意見,目前沒有定案,也沒有時間表,政院已經促請國防部與相關部會要蒐集社會意見,並且進行充分說明與溝通。

羅秉成表示,現行全動法規定就包含「準備時期」跟「實施時期」2個面向,但較偏重準備時期的動員方案,實施動員時期的法制措施太少,相比災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還要落後,因此為了平衡與完備法制,必須讓2個時期都有完整配套。

他還說,過往總統所下的緊急命令不一定只有戰爭狀態,像是當年921大地震也是透過宣布緊急命令來因應,但除了緊急命令本身的內容之外,這個時期也要有其他法制配套。

他說,緊急命令在緊急時刻不可能寫過多細節,所以緊急狀態的法制需要先行完備,像是緊急時候交通動員該如何調度、徵用、徵收平時營業用的貨車、卡車;但這些緊急措施都只會發生在實施動員時期,也就是進入緊急命令的狀況,平常只是準備好相關法制。

羅秉成表示,全動法目前未包含金融與資通訊動員,相關規定不合時宜,這次提修法就是要確認如何掌握已動員的資源度過難關,必須在準備階段要有所掌握,也是修法精神的所在。

他說,台灣在緊急狀態的完備上的確有需要調整的地方,此議題應該要理性討論,國防部也該要與社會多溝通,說明要更充分與加強,並與相關部會跨部會合作,並請民眾體諒國家處境,「有備無患、居安思危」。(編輯:郭無患)11203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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