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日電)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縮短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期,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圖利菸商。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天表示,菸防法訂施行日期前,需完成健康風險評估辦法,趕快施行才能處罰,「這要怎麼圖利?」
立法院今年1月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納管加熱菸及載具;法條未出現加熱菸字眼,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菸品,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並經核定通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質詢指出,菸害防制法今年1月三讀修正,但至今仍到處可見加熱菸、電子煙販售商家,痛批為何修法通過仍無法可管。
林為洲指出,政府機關預告辦法都是規定60天,除非有緊急事項才縮短預告期;國健署日前將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期縮短為7天,質疑國健署把加熱菸當作疫苗藥物,急著合法化。
薛瑞元表示,菸害防制法三讀通過後,需訂定施行日期,還沒施行就沒辦法處罰,衛福部希望能趕快施行;但訂施行日前,需完成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林為洲批評,國健署縮短預告期是為了圖利菸商,薛瑞元否認,表示要趕快施行才能處罰,「這要怎麼圖利?」
林為洲指出,國健署預告的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根本沒要求做本土的健康風險評估,質疑廠商只要拿其他國家開放資料送審,衛福部不應倉促行事,他要求在北、中、南、東舉行公聽會。
薛瑞元則回應,辦法預告時間過後,衛福部仍會整理相關意見,但他認為舉辦公聽會做法行不通,否則法案施行恐遙遙無期。(編輯:林淑媛)11203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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