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25日電)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說,「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待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後即上路,考慮子法「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情況特殊,因此將預告期縮短為7天。
電子煙氾濫嚴重危害民眾健康,立法院會今年1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新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
修法說明中提到,為及時禁止電子煙、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加熱菸,相關法規將自菸防法公告後一個月內施行,警示圖文及加味菸規定自公告後一年施行。
國健署於2月15日預告「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配合新法上路,可立即查處目前於實體店面與網路商家販售的類菸品(含電子煙),及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含加熱菸),因此依法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
國健署表示,考量子法情況特殊,因此將這個辦法草案預告期縮短為7天(原來為60天),以利母法上路時,能儘速推行;目前預告期已於22日截止,針對各界所提供意見,將審慎評估、綜合考量,尊重專家審查結果,也無時間表。(編輯:李亨山)11202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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